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惠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2026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6〕第4号,见附件1)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6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入口(https://mohurd.portal.cstad.com.cn)填写申报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一)书面材料要求。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及附件原件一式1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要求参照填写说明;网络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应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传申报推荐材料及签字、盖章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正文部分。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七部分逐项录入推荐系统(可现在下载的word版推荐书里填好后直接粘贴),正文第八和第九部分上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正文整体应将各完成人签字、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盖章的电子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
2.附件部分。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并严格按照附件类型分别上传推荐系统,附件目录页上传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二)电子材料要求。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及附件(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2.《自荐书》(见附件2,word版);
3.《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推荐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并说明申报项目的主要创新点、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二)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名额应按照相应的奖励等级推荐。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向推荐单位申报。
(四)申报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项目需于推荐前得到妥善解决。
(五)同一人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项目,本年度只推荐1项。
(六)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进行推荐:
1.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已获得华夏奖的,2020年及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得授奖的项目(不包括未通过形式审查和提前声明放弃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2.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其他社会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
3.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不得推荐;
4.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项目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足一年的,不得推荐;
5.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不得推荐;
6.本申报年度前两年连续推荐且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
三、材料报送
我厅委托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进行资料收集和形式审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合并装订,并将书面材料于2026年11月2日17:00前寄送至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3号楼405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djskb@gdjskb.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协助推荐2026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6〕第4号)
2.自荐书
3.基本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6日
(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联系人:赖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725998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陈鑫、朱学仲,联系电话:020-83133643;网络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10-57811423;申报咨询QQ群:814500228)